據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于2023 年 1 月 4 日印發《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評審補充要求》,本補充技術要求自 2023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。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、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于2015 年 9 月 24 日發布的《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評審補充要求》同時廢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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